教务教学
河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关于2021级因成绩问题未毕业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公示
发表时间:2023-10-09访问量:
各校外教学点、学生:
根据《2021级不能注册毕业学生名单公示》文件要求,2021级因成绩问题未毕业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公示如下(见附件1)。未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不符合延长修业年限规定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2025年7月前)完成所有不合格课程的补考。补考由学校统一组织,一般会安排两次,通常在毕业学期(春季学期)进行。考试前,学生本人向所属校外教学点提交补考申请(见附件2),校外教学点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或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所在校外教学点联系,要求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受理代办和委托办理。
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022-60204093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