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务教学> 通知公告
教务教学

河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关于2021级因成绩问题未毕业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公示

各校外教学点学生

根据2021级不能注册毕业学生名单公示文件要求,2021级因成绩问题未毕业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公示如下附件1未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不符合延长修业年限规定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2025年7月前)完成所有不合格课程的补考。补考由学校统一组织,一般会安排两次,通常在毕业学期(春季学期)进行。考试前,学生本人向所属校外教学点提交补考申请(见附件2),校外教学点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或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所在校外教学点联系,要求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受理代办和委托办理。

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  022-60204093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