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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 29号)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工作要求,经意向合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4年我校拟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6个,现公示如下:

序号

设点单位

省市

学习形式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

函授

2

内蒙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函授

3

湛江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广东省湛江市

函授

4

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

浙江省丽水市

函授

5

株洲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湖南省株洲市

函授

6

沧州市工商职业学校

河北省沧州市

函授

公示期: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材料实名向受理部门提出。

受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22-60204022。

河北工业大学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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