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届河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访问量:
各函授站(点):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范围:2017届毕业生。
2、名额:不超过各站(点)毕业生总数的3%。
二、上报材料:
1、《河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2份(纸质);
2、 所推荐优秀毕业生的公示情况报告1份(纸质,所有拟推荐人在一个公示文件中列出总名单公示);
3、 所推荐优秀毕业生的个人成绩单1份(纸质,从综合教务系统下载打印);
4、 所推荐优秀毕业生的毕业论文1份(纸质,务必按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装订);
以上材料都要加盖函授站(点)公章。
5、 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站点名+ 2017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时间:
上报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5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各站(点)要认真学习《河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按照要求做好评选的组织与发动,以推动学风建设。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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