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安排
各位同学:
根据河北工大〔2019〕50号文件《河北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适用对象
2018级高起本、2021级专升本毕业生。
二、 申报条件
1、达到毕业要求;
2、本专业各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或良;
3、学位外语要求:在学期间参加省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或在学期间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证或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或在学期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并成绩合格;
4、毕设系统内提交学位论文且论文成绩为优或良。
注意: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且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不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三、申请流程
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操作流程:教务系统→学位信息→学位申请
四、材料提交
1、学士学位评定表(函授站负责打印盖章);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者自考英语二成绩单(见学院网站《关于提交纸质自考英语二成绩单的说明》,https://chengjiao.hebut.edu.cn/jwjx/xwgl/92429.htm );
3、两张新华图片社采集的学历照片;
4、一份纸质版学位论文(附查重报告)。
五、申请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6月20日24:00;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10月5日24:00。
六、注意事项
1、2018级高本毕业生只能在第一批申报时间内申报。
2、不符合学位申报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授予学位。
3、如有不明事项,详询本人所属函授站。
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2-60204813。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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