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2025届毕业生:
按照《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形式和时间
答辩采取线下答辩的形式。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答辩地点答辩,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答辩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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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时间 |
答辩地点 |
地 址 |
第一答辩点 |
6月21日 |
河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8号 |
第二答辩点 |
6月28日 |
河北省科技工程学校 |
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975号 |
第三答辩点 |
6月29日 |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31号 |
二、答辩前学生需准备工作
1、学生提前准备答辩PPT文件,演示汇报PPT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PPT文件要清楚地反映出论文的内容。制作PPT文档的建议:
(1)尽量多使用图表和图片;
(2)文本要简洁、字体要足以看得清楚;
(3)要避免全篇的文字;
(4)每一个幻灯片要提供清晰的信息;
(5)要巧妙使用文字的颜色和字体;
(6)每一个幻灯片的内容要适当。
2、学生提前准备3份纸质版论文,答辩当天携带,到候答室后,交给负责教师。
三、答辩过程与要求
(一)答辩过程
答辩当天,学生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教室进行签到,身份核对。学生将答辩所用PPT及3份论文提交给答辩教室中的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按答辩顺序整理后发放给答辩老师。答辩开始后,学生根据答辩顺序依次上台答辩。
(二)答辩要求
1. 答辩内容
(1)学生介绍论文主要内容(不超过5分钟);
(2)答辩组老师针对论文进行提问;
(3)学生对问题进行回答。
2. 答辩着装应大方整洁、庄重得体。
3. 答辩所用PPT,需提前交给各组的答辩秘书。
4. 答辩应观点鲜明、逻辑严谨、言之有据。
四、答辩结果
答辩通过的学生应按照答辩老师的要求完成论文最终稿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定稿上传至毕设系统,拒绝修改论文的不能申请学位。
答辩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二次答辩。超出规定时限不再接受学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五、教学点需准备工作
请于6月6日中午12:00前收集本教学点申请学位答辩学生答辩地点信息(附件1)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并及时通知学生答辩相关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