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关于2022级未毕业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8 访问量:
各校外教学点、学生: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文件要求,2022级因成绩问题未毕业学生学籍处理意见公示如下(见附件1)。规定时间内提交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见附件2),具体安排咨询校外教学点,未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不符合延长修业年限规定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2026年7月前)完成所有不合格课程的补考(含毕业设计(论文))。补考由学校统一组织,一般会安排两次,通常在毕业学期(春季学期)进行。考试前,学生本人向所属校外教学点提交补考申请(见附件3),校外教学点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或补考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公示期:2025年1月18日~2025年1月20日。
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所在校外教学点联系,提交情况说明,站点并给出相关意见,要求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受理代办和委托办理。
联系人:周卉,联系方式:60204093。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8日